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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思考

浏览量:1013 · 时间:2013-05-21 23:45

  党的十七大正式把建设学习型政党写进十七大报告中,证明“学习型组织”这一理论作为一门当今世界上最先进且行之有效的柔性管理理论,已经被我国所接受,并逐步推广至各级组织管理中去。对于肩负国家法律监督重任的检察机关来讲,建设学习型检察院是在新的形势下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为此,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以营造学习型的检察文化为载体,以争创先进检察院为目标,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探索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之路,推动检察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握好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

  检察队伍处于一个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不断变迁的时代中,难免会面临各种各样的诱惑。必须认识到,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过程中,只有让干警的价值取向与检察事业的崇高理念相契合才能让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的成果发挥最大的作用,只有让干警们在工作中体会到自己作为检察队伍的一员肩负的重大责任,才能更好地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根本在于检察院整体学习力的提高。因此,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检察干警的思想,正确把握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既是学习动力的体现,也是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我院建立了政治理论学习专项制度,为努力探索和创新学习的形式方法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

  首先,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范围,包括马列主义的经典著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重大理论体系以及党中央的重要会议精神和路线、方针、政策等。这些都是指导检察工作实践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论,是学习、践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思想保障。

  其次,把每周的定期学习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变被动学习为主动遵守。真正把学习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每周的定期学习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学习时间的固定性。每周定期学习,把每周五的下午作为专门的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划分出来,使学习有了时间上的保障;二是学习人员的部门性。参加学习时以各部门为单位,以科室会议、小组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中学习,鼓励干警们就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开展讨论;三是学习内容的灵活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范围内,采取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做法。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特别设计了毛主席诗词赏析,观看红色经典电影等一系列学习内容,深化了革命教育;四是学习效果的强化性。建立了每次学习都要撰写心得体会的效果强化机制,要求每一位干警把学习内容与日常工作联系起来,要让每次学习都触及思想深处,真正使学习效果落到实处。

  这种常抓不懈的学习制度,不断地用与时俱进的政治理论充实检察干警的头脑,提高了每一位干警的政治素质、法治理念和执法水平。

  二、学习法律知识与相关技能,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检察机关要严厉打击犯罪,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需要认真研究把握各种社会矛盾的性质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需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各方面的知识和调节手段,这些都需要不断的学习,把工作的过程当作学习的过程,做到工作与学习的互相转化、互相渗透。我院以学习作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的根本,采取了一系列的有力措施和制度:

  (一)检察委员会学习制度

  检察委员会是检察机关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的机构。加强检察委员会的学习,是我院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重要核心。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较完善的检察委员会学习制度。在学习时间方面,检察委员会学习每季度定期举行;在学习内容方面,包括刑事司法政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业务实践中的疑难复杂案件等;在学习的形式方面,日趋多样化,包括集中讲解、专家讲座、座谈会、案例分析会等多种形式;在参加学习人员范围方面,创造性地将部分学习内容扩大到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进一步扩大了检察委员会学习的范围和效果。不断创新完善检察委员会学习制度,对于提高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决策力、判断力和把握大局的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检察论坛制度

  我院深刻认识到检察理论对于服务领导决策、推动检察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价值,非常重视检察调研文章的写作与评比,并积极参加天津检察论坛的评选。从2009年起,把红桥检察论坛的开展作为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重要部分来抓,建立了一年一度的固定制度。大家把平时的办案经验、学习成果及心得体会用文章的形式写下来,在论坛上进行交流与探讨,相互切磋、共同进步。通过论坛的开展,在全院营造了勤于思辨、善于钻研、勇于立言的学风,培养了检察干警注重理性思考、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的工作作风,以理论研究的创新成果,推动全院检察工作不断上水平。

  (三)青年干警培训制度

  青年干警培训制度是我院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长远战略。我院从储备检察队伍后备力量、实现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出发,非常注重对广大青年干警的培养。

  第一,建立了以35岁以下年轻干警为主体的综合业务培训机制。培训的内容是跨部门的业务知识,旨在使青年干警对各项检察业务融会贯通,有更加全面而深入的了解。第二,强化了青年干警学历教育机制。我院全力支持青年干警的在职教育,积极为青年干警的学历教育创造条件。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依然加大资金投入,拨出专款,支持青年干警攻读研究生学历。第三,推出了内部赛事激励机制。在本院范围内,采用辩论赛、演讲赛、业务考试等多种形式,充分展现青年干警的才能,并从中发现和挖掘其潜在特长,以交流到更适合发挥其特长的岗位。通过这种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使青年后备力量得到了优化配置。

  三、学习检察工作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不断开阔检察工作的新视野

  检察工作是社会化的工作,面对各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多变的犯罪形态,检察机关在掌握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基础上,也需要加强社会实践知识方面的学习。对社会知识广度与深度的探索不但成为实现干警在思想上自我解析、纪律上自我约束、行为上自我控制和事业上自我规划的有效途径,也为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我院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在强化检察干警综合素质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探索。

  (一)专家学者讲座制度

  为了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我院经常不定期地举办各种各样的专题讲座、主题党课活动。专家学者讲座制度有如下特点:一是讲授者精英化。邀请的主讲者都是或渊博或精专的行家里手;二是学习范围扩展化。讲授所涉猎的学科领域非常宽广,对提高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起到了很大作用;三是学习成果高效化。主讲者在讲授前,大多针对所讲专题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去粗取精的准备工作,内容浓缩为对某一实践问题极具针对性和指导意义的精华,加之讲述方式各具风格,很容易使广大干警获得启迪,产生共鸣,实践效果非常好。

  (二)业务竞赛与考试制度

  业务竞赛与考试制度是我院锻炼、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有效途径。我院深知以赛练兵、以考促学的重要性,经常性地组织干警参加市里举办的各项优秀公诉人比赛、侦查监督技能评比、法警技能比武,以及与兄弟院之间开展的各种业务比赛等,以达到在竞技状态中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目的。此外,我院把考试作为检验学习效果、提高运用能力的重要载体,组织干警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考试、公共危机管理知识考试等。

  综上所述,建设学习型检察院,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只要真正树立起以学习为本的理念,并在实践中秉承开拓创新的思想,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与措施,就一定能够取得实效,推动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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