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协[2013]23号
各分会、专委、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协会全体工作人员的素质,更好的履行行业协会“服务、维权、协调、自律”的职能,有效应对全省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提出的新任务、新挑战,根据住建厅直属机关党委《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建直机党发[2013]4号精神,现就省建筑业协会创建学习型协会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做大做强建筑业企业,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行业服务,开展学习型协会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改善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为认真履行协会的职责提供坚实有力的能力素质支撑。
二、总体目标
1、树立以学习为荣、不学为耻荣辱观。倡导人人学习,处处学习,不断学习,自觉学习,活到老学到老,终身学习,终身受益的新理念。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主动性,使学理论、学政治、学时事、学知识、学专业在协会蔚然成风,成为协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2、健全长效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身优势,从上到下各级行业协会都承担着各类培训任务,积极利用各种教育培训学习的资源,在工作中学习、在岗位上学习,在办培训班过程中学习,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新氛围。
3、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协会工作,全面提升协会的整体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服务项目等方面上一个台阶。协会党支部保持先进党组织称号,协会要创5A级社会组织。把协会真正建成基础条件牢固,内部治理严谨,工作绩效显著,有较强凝聚力较高的公信度,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组织。
三、学习重点
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住建厅直属机关党委的安排,结合行业协会实际,重点抓好以下主要内容学习:
1、当前要集中时间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特别是建设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3、加强建设行业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扩大知识面,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四、学习方式
1、自学为主。根据协会工作人员自身的要求,“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充分利用好协会给工作人员每月发放的书报费,提倡多看书、多看报,并作好读书笔记,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自学,确保自学内容真正落到实处。
2、集中学习。每半月各分会、专委会、部门要认真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半天,协会每月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一天,根据需要,也可实行小集中组织学习。
3、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特点,创造条件,鼓励工作人员参加上级协会和省协会自身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学习更多的东西。
五、2013年学习安排
2013年上半年主要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学习资料:《十八大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全国两会有关报告。
2013年下半年主要学习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学习资料:《中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市场紧缩与结构调整》(中国建筑业出版社)等资料。
六、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协会会长、执行会长、党支部书记为建设学习型协会第一责任人;副会长、秘书长为第二责任人,负责各分管部门的学习制度落实;各分会、专委会、部门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建设学习型协会工作的责任,制定计划,明确目标,处理学习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为保证工作人员学习创造条件。
2、领导带头。各级责任人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协会的 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践行者,学得更快、更多、更好,带好头,当好表率。
3、办公室、财务部要按照协会总体安排为建设学习型协会服好务,当好后勤,提供保证,特别是要把学习资料、学习书籍及时发给工作人员。
4、严格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各分会、专委会、部门要按协会总体安排,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时间安排,学习内容。协会每个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协会适时组织学习交流会。协会要将建设学习型协会,学习情况纳入对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内容。党支部既要抓好建设学习型协会,同时要抓好该项工作的检查,保障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3年3月21日
抄:省住建厅何健厅长,新亚、卫南副厅长,机关党委,建管处,法规处,省民政厅、民管局,中建协,中施协,驻会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