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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恒山检察院: 全省 “学习型党组织标兵”

浏览量:1041 · 时间:2014-02-12 08:38

  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41人,党组班子成员8人。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的精神和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勇创一流的进取精神,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运行,有效推进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2011年,第四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殊荣,整体工作在全省182个基层检察院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2012年在全市目标考评工作中取得五个单项第一和目标管理优胜院荣誉,两年综合考评名列第一,被省委政法委选树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单位,被市委宣传部推荐为全省“学习型党组织标兵”。

  一、围绕职能抓办案,业务建设取得新进展

  我院把履行检察职能,为区域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作为主要任务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

  1、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效显著。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惩治腐败这一热点问题,不断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要案工作力度,取得显著成效。两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24件35人,其中大案23件34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4件16人,其中特重大案11件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反渎、反贪工作在2011年全省同类院目标考评中分别名列第一名和第二名。2012年重点查办了省纪委交办的密山市国资局原局长苏凤艳涉嫌受贿案,得到上级院领导的充分肯定。结合办案深化预防工作,对职务犯罪大要案进行了个案预防,对恒山棚户区治理工程进行了专项预防,举办全区煤炭系统廉政建设法制教育讲座。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向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努力从制度上、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2、惩治刑事犯罪力度加大。对严重暴力刑事犯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严审细查,注重实效,严把案件质量关。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移送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6件144人、266件368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88件98人,提起公诉186件254人,办案准确率、法定时限办结率均为100%。共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批捕决定2件3人、不起诉1件2人;适用简易程序89件、普通程序简化审16件,减少了社会对抗。共受理来信来访126件,其中来信42件,来访84件,均得到处理。没有出现一起非正常进京到省访案件。

  3、强化法律监督效果突出。在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中,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8次,纠正漏捕6人,追诉4人,防错诉2人。率先在全市建立起与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平台,并已初见成效。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我院提请市院抗诉并改判1件1人。在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向市院提出民事抗诉8件,全部得到支持。加强监所检察工作,对监外执行人员定期进行检察两次,纠正违法28件,制发《检察建议》14份。

  二、围绕教育抓队伍,干警素质得到新提升

  以队伍建设作为有力抓手,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

  1、班子凝心聚力,务本求实。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从实实在在的事情做起,把温暖送到每位干警的心坎上。崭新的通勤车、免费的午餐,日常饮用净化水等,使干警快乐地工作。班子作风民主,做事公道,任人为贤,赢得了全院干警的信任和拥护,提拔重用的8名干部,全部德才兼备,政绩突出,干警认可、服气,树立了班子的威信。党组连续多年被区委评为一类班子,2011年被市委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现任检察长在2012年初换届选举时,以满票当选。

  2、干警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和指导检察工作,干警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有了较大提高。两年来,先后有6人加入中国共产党,12人荣记三等功,54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我院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举办新刑诉法、侦查技能、执法规范等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升。在全市检察系统新刑诉法知识竞赛中荣获团体第二名,在全市侦监、监所业务竞赛中,均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1人入选省级反渎职侵权侦查人才库,1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3名干警在省、市演讲比赛中获奖。我院开展的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受到省、市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围绕机制抓管理,案件质量得到新提高

  狠抓机制建设,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1、突出一个“严”字。从纪律约束和监督管理上下功夫,以良好的机制促进公正廉洁形象的树立。坚持实行“一案三卡”制度,对自侦案件实行监督,实行重要执法活动集体研究等制度,以避免决策失误,推行“阳光执法”,不断完善“检务公开”制度,通过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院参加案件评查、视察座谈等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着眼一个“实”字。建立健全业务工作规范、办案安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案件管理等工作制度70余项,把干警执法行为和案件流程过程置于严密的约束和控制之下,避免错案和违反纪律行为的发生。两年来,所有案件都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一错案。

  四、围绕服务抓形象,检察面貌实现新变化

  为了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我们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检察机关的形象建设,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1、参与社会管理,树立执法为民形象。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在红旗乡、二道河子社区建立了检察联络室。联络室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90余人次,及时化解、调处了5起社会矛盾。接到举报线索3件,据此侦破贪污案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检察联络室建设经验在全省“两室”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交流。

  2、为非公经济发展服务,树立保驾护航形象。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积极与区工信局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建立联系点和联系制度,通过建立联系卡、设立热线电话、定期走访等形式形成了与重点保护企业联系常态化。深入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以案说法讲座9次。率先在全市召开了“恒山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座谈会,并向企业公开“六项服务承诺”。通过定期到企业宣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职能、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企业人员学法、懂法、守法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

  3、开展联建活动,树立服务群众形象。引导干警从小事做起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先后与柳毛村、民主村建立联合党支部,为柳毛村筹建党员教育室、图书室和活动室,帮助民主村建设文化娱乐广场,捐赠上万元的电脑、音响等设备。与24名农村特困党员结成帮扶对子,定期进行走访慰问,送去现金、白面等物资,为他们排忧解难。

  五、围绕科技抓基础,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

  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务保障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信息化网络技术在办案、办公以及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应用,逐步形成了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信息化建设“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实现了以信息化覆盖、贯穿业务、队伍和综合事务管理的全过程。

  1、硬件建设得以发展。投资100余万元,更新高配置液晶电脑、高端笔记本电脑、高效多功能打印机等硬件和办公办案软件,为实现网上公文流转和办公办案自动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2、科技含量得以增强。专业技术用房拥有与外界完全分离的独立办案区,设有现代化讯问室,对讯问活动全程监控。配有无声双向指挥系统,对犯罪嫌疑人交待证词进行录音固定,提高了审讯质量,提高了成案率,有效防止了案件的流失。

  3、工作效果得以提高。办公部门实现了公文网上即时传输、举报电话自动受理;刑检部门实现法律文书网上自动生成;侦查部门实现讯问全程动态监测;队伍建设、机关管理等全面纳入科学化、正规化的管理轨道,信息化建设保证了工作的快捷高效,处处显示出现代检察机关的气息。

  回首来时路无怨无悔,展望新征程任重道远。如今的恒山区检察院正沐浴在规范执法的光芒中,行进在创先争优的征途上,以昂扬的斗志,惟先誓夺的精神,努力谱写着检察事业新的华章!

  黑龙江省同江市人民检察院事迹材料

  2011年以来,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在连续三次获得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后,提出了“保持全省先进基层院荣誉,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目标,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检察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1年被评为佳木斯检察系统“四化建设”示范院、“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被黑龙江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被黑龙江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整体工作始终走在黑龙江省基层检察院的前列。

  一、深化文化育检,队伍专业化水平全面提高

  在队伍建设上,该院以“深化文化育检”为主导方向,采取多项措施,丰富队伍建设内容,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

  以道德教育坚定信念。该院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培养干警高尚的情操和职业道德素养,先后组织开展了“看影片谈感悟”、“检察长讲堂”、重温入党誓词、政治理论专题辅导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强化了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还建成了图书室、荣誉室和具有职业特色的文化走廊,丰富了文化建设内容,为干警提供了精神食粮。

  以培训练兵提高能力。该院以提高干警的法律素养为目的,通过组织贴近实践的案例控辩、法律文书制作和案例分析竞赛活动,锻炼了干警的综合技能,促进了业务水平的提高;“新法培训”让干警及时改善知识结构,更新执法理念;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每季一考给干警“补课”,让干警“充电”,使人人都朝着“业务精通”的方向发展。同时,建立并完善了司法考试和高学历教育奖励制度,如今已有11人通过司法考试,通过比例在佳木斯基层院中位居首位,今年有1人通过了黑大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队伍专业化素质明显提高,整体业务能力有了长足进步。

  以典型选树带动队伍。该院切实发挥全国模范检察官王秀娟同志等一批身边典型的示范作用,不断培养和选树典型群体,开展了争做“工作有业绩、能力有提高、方法有创新、队伍有合力”的“四有型”干警活动,队伍中涌现出了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李明,全市优秀公诉人陈永春等一批典型群,队伍争创实力明显增强。

  二、实施“绩效”考评,科学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该院通过实施“绩效”考评,使干警工作有了目标,评价干警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有了依据,提高了科学化管理水平,有效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在总结以往目标管理的基础上,该院推行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目标量化管理考核机制。科学设定全院所有业务科室量化工作目标,将“绩效”考核分综合目标和业务目标两部分,综合目标内容以队伍建设、机关行政管理、调研、信息和宣传工作为主;业务目标则将全省基层院分类目标考核细则中的业务工作量化考核内容纳入到“绩效”考核业务目标中,做到考核目标相一致,便于操作。

  强力推进目标落实。该院将考核工作与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目标考核工作公开、透明。实行月初有部署、月末有通报、半年有推进。在半年推进中,他们专门根据各业务科室完成上级院工作目标情况进行打分,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明确下步工作方向。通过这种动态管理形式,使干警随时了解自己在目标考核中所处的位置,考核工作由量化管理到动态管理,做到了公开、公正、合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坚持奖罚分明,有8名在“绩效”考评中业绩突出的年轻干部得到了提拔和重用。

  科学的管理方法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不断寻求业务工作新突破,多项工作经验被省院推广,2011年调研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二,2012年有四项工作在全佳木斯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五项单项业务排名第二。

  三、运用先进管理体系,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

  该院通过引进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措施和手段。

  用“规定动作”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规则制度和操作流程为执法活动提供行为规范准则。该院每年都要对已经确立的14个内部科室工作岗位的职责、任职要求、工作目标、工作规则、流程、制度等进行全面的审核,该增加的增加,该完善的完善,使各项规程制度真正体现出“法律规定与管理体系有机地结合”,这套被干警称之为“规定动作”的管理体系让法律规定变得更清晰,操作起来更便捷,使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用动态监督约束执法行为。通过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构建了通过对调研部门所负责的日常案件质量分析工作的督察,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对办案流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督促业务部门规范操作,使业务流程的执行落在实处;通过对政工部门所负责的工作目标“绩效”考评执行情况的督察,实现每月在全院范围内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的宏观监测的动态的内部管理模式,加上纪检部门每年有针对性的开展的各项专项督察检查,形成了纪检督察专项监督与科室间监督的双重监督。

  用检务公开监督执法行为。该院注重将执法行为置于广泛监督之下,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不断完善检务公开的相关制度,通过开展向人大专题汇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现场执法监督、开展人民满意度调查等活动,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有效提高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检察机关整体形象得到了提升。

  两年来,该院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刑事和民事抗诉案件准确率均为100%;职务犯罪和立案监督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为100%,查办案件数量均超额完成省院下达的目标,涉检上访率连续5年保持零的好成绩;刑罚执行连续9年无超期羁押。同时该院在保障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形成的农村职务犯罪、刑事案件调查分析以及如何保护环境资源等调研报告均得到了同江市委的肯定,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加以预防。

  四、实施科技强检,检务保障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

  在当地党委和上级院的支持下,该院积极落实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提高保障能力。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新建的3800平方米技侦用房、1500平方米附属用房投入使用,相继投入近百万元新增了电脑、打印机、安检系统、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办案车辆,建成了办案工作区、举报接待室、视频接访室,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升级。

  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提高科技设备使用率,该院依托三级局域网,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和办案办公软件应用教育培训,基本实现了网上办公、网上督导和培训、网上资源共享,信息传输实现了网络化,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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